贵州省2023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单独划线地区合格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一、单独划线地区合格标准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公布了2023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单独划线地区合格标准,如下:
级别 | 合格标准 |
助理社会工作师 | 各科目均为55分 |
社会工作师 | 各科目均为58分 |
高级社会工作师 | 60分 |
贵州省单独划线地区为2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分别为水城区、正安县、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织金县、纳雍县、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赫章县、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松桃苗族自治县、晴隆县、望谟县、册亨县、锦屏县、剑河县、榕江县、从江县、罗甸县、三都水族自治县。
以上地区考生取得的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在贵州省的单独划线地区有效。
二、贵州省单独划线地区考试资格复审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贵州省单独划线地区考试合格人员(详见附件1)需参加资格复审,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提交方式
1.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5日。
2.提交方式:采取线上审核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即考试合格人员通过“云上贵州多彩宝”APP上传提交资格复审资料(详见附件2)。
(二)资格复审所需提交材料
1.承诺书(详见附件3),本人签名并盖手印。
2.申请资格复审人员学历(学位)证书。
3.由所在单位出具工作年限及从业证明材料(考取助理社会工作师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毕业生,无需提供工作年限证明;考试合格人员目前处于离职状态,可到原单位出具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相关证明。详见附件4)。
(三)注意事项
1.申请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今年一次性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申请社会工作师资格复审的人员,在2022年至2023年连续两年期间三科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即可。
2.成绩达到单独划线地区合格标准且须符合年度报考条件,方可提交资格复审资料。
3.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须真实、完整。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自动取消复审资格;情节严重者,依规追责。
4.逾期提请资格复审资料,不予受理。
5.未通过资格复审,不予核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6.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请关注“贵州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和“贵州民政”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按要求领取证书。
贵州省民政厅
2023年11月8日
(联系人:栗健;联系电话:0851-85918600)
来源:https://link.233.com/24948/xwzx/tzgg/202311/t20231108_830478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