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单独划线地区拟合格人员考后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区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单独划线考后资格复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独划线地区和合格标准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单独划线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5号)文件要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在宁夏考区红寺堡区、同心县、原州区、西吉县、海原县5个地区单独划定合格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单独划线地区合格标准的通告》各级别、科目合格标准如下:
级别 | 合格标准 |
助理社会工作师 | 各科目均为55分 |
社会工作师 | 各科目均为58分 |
高级社会工作师 | 60分 |
二、资格审核
按照有关规定对拟合格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请单独划线拟合格人员于11月13日至11月17日(工作日)携带报名条件要求的身份证、学历证、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银行工资流水、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之一),就近到单独划线地级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审,过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拟取得资格。
三、联系方式
1.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6办公室(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大道544号),联系电话:0953—2033664(工作日)。
2.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固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南侧培训楼四楼),联系电话:0954—2662806(工作日)。
3.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中卫市城区文萃南路/人力资源市场二楼),联系电话:0955—7063920(工作日)。
附件:2023年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单独划线拟合格人员名单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11月10日
来源:https://link.233.com/18653/zyjsryzgks/202311/t20231110_49821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