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单独划线)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要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生在报名时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了学历、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并符合报名条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为强化落实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拟对达到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单独划线)合格标准人员(名单附后)进行考后资格复核,现将考后资格复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须提供的复核材料
1.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1份,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中专学历的考生须提供中专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2.根据报名条件中的“从事社会工作”规定要求,须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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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高中或中专学历报考社会工作师(中级)的考生,须提供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复印件1份;
4.报考高级社会工作师的考生,须提供已取得的社会工作师证书复印件1份。
二、复核时间及方式
复核时间:11月15日-11月24日(工作日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00),可通过线上提交(建议办理方式)或现场提交两种方式办理。
线上提交:将复核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件(PDF文件和邮件主题的命名方式:考试年度+考试名称+考生姓名)通过电子邮件(添加附件方式)发至xzrskszsgl@sina.com,同时邮件正文中留下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考试名称、报考级别、联系方式等)。
现场提交:拉萨市三级政务服务大厅(拉萨市城关区纳如路1号,三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后台32号窗口)。
复核咨询电话:0891-6655586。
三、相关要求
复核期间,受理对拟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核,对逾期未交复核材料或未通过资格复核的拟合格考生,取消成绩。
监督举报电话:0891-6845920。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单独划定护士等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http://link.233.com/13485/SYrlzyhshbzb/rencairenshi/gzdt/202002/t20200210_359066.html)。
附件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http://link.233.com/28357/testrule/1227.html)。
来源:https://link.233.com/20518/ttarticle/p/show?id=2309404967931623637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