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上半年部分资格考试(含补考)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及有关考务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做好2023年度上半年部分资格考试(含补考)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工核查对象
参加2023年度上半年资格考试(含补考)成绩合格未及时进行人工核查的人员,包括以下资格考试的相关人员: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补考)、2022年度执业药师(补考)、2022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补考)、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补考)、2022年度经济(补考)、监理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注册计量师、社会工作者考试。
特别说明:上述考试曾参加考后人工核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人员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2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资格审查地点: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吉首市人民北路北门街3号),联系电话:0743-8222653。
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专技科盖章的报名表交州人事考试院办公室(吉首市北门街2号老州财政局B栋2楼),联系电话:0743-8222104。
三、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所须提供的相关材料详见湖南省人事考试网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8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3年度上半年部分资格考试(含补考)考后人工核查补办公告
原文来源: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