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老年群体有着与其他群体不同的生理特点和心理特点,因此老年个案工作除了要遵循一般个案工作的方法与原则外,还有它自身独特的原则和要求。这些原则大致如下:
(1)从价值观上尊敬并接受老人。如果我们在肉食上就对老人持排斥和歧视的态度,视他们为社会和家庭的负担,觉得他们老朽、昏庸、无能,只能消极的适应生活,那么,我们就从根本上无法从事老年个案工作。只有我们从观念上接纳并尊敬老个,并相信他们有能力改变自己的生活而不是冥顽不化,我们才会有信心通过我们的帮助去改变老人的生存环境,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使他们有一个幸福的晚年。
(2)建立相互信赖的关系。能否与老年案主建立起相互信赖的关系,这是老年个案工作能否得以进行下去的保证。只有那些与老年案主接触时,持不批判态度并能予案主积极支持的辅导员,才可望与案主建立信赖关系。辅导员要真心去关心案主,了解他们的真实感受,并对他们的感受作出积极的反应,老年案主从这种回应中得到安慰,使他们感到自己不再孤单,这样方能营造一个案主自由倾诉的环境氛围。当然,也只有那些有意愿改变自身处境的老人才可能在心理上不抵触辅导员的帮助。因此,对那些无此种愿望的老人,我们尚不用去强行建立某种关系。
(3)有耐心、多鼓励。老年人有多种性格类型。有些老人性格内向,寡言少语,尤其对不熟悉的人有较强的防备心理,加之对年轻的辅导员不信任,他们常表现出懒得开口,对问题不以作答的态度。另一类老年人则可能表现出喋喋不休、自顾自地不停说话,压根不去关心对问题的回答。这两种情形,都要求辅导员要有耐心。对于沉默寡言的老人,在开初交谈时可先不要涉及案主存在的问题,而是聊一些与他有关的日常小事,让案主感到你对他真诚的关心,这样才能使辅导得以继续下去。而对于反复唠叨、说话罗嗦的老人,我们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告诉他“这事你已经提及过了,我已知道”。但语气要委婉,否则会使老年案主感到自己讨人厌。
(4)让老年案主自我选择、自我决定。尽管在实际的辅导过程中,许多老人会说“请你帮我拿个主意吧,我真不知该怎么办了”,但每个老人对于自己能够作出决定还是十分高兴的,能让他们感到自信和力量。因此,我们不仅要相信老年案主有能力作出决定,而且应积极鼓励老年案主参与计划的制定与策略的选择。让案主参与的过程,能使案主在实施决定的过程中更具积极性和主动性。
(5)个别化的原则。许多国家的调查表明,人们总是很容易按照某种固定的类型和范畴去理解老年人,认为老人大多残弱、贫穷、孤寂、固执,而老年人实际的状况要比人们想像的好得多。尽管老年人随年龄的增长会带来生理心理的变化,但这些变化并不是千篇一律地按同一模式发生在每个老人身上。有些60岁的老人可能比30岁的年轻人在生理上更健康、在心理上更愿意接受新事物。一些老人健康、健谈且风趣幽默,欣然接受老之将至;一些老人则可能唠叼抱怨、心灰意冷。有的老人把生活安排得井然有序,有固定的目标,自修大学课程,参加各类活动;有的老人则终日无所事事,愁闷着等待天黑。事实上每一个老人都有一个独特的个体,都有他们自身的个性和特点,我们切不可用某一固定的模式去套他们的生活。考试大收集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