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试人员须知∶
应试人员须认真阅读以下信息,并认真遵守本次考试的相关法律、规则和要求,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1.《准考证》由应试人员在网上自助下载打印。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如不正确应在考试前到所在地区的人事考试机构更正。如发现应试人员所持《准考证》与《考场底册》信息不一致,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按违纪处理。
2应试人员应于考试前60分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护照、临时身份证、社保卡)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携带证件或持其他证件将被禁入考场。入场签到后对号入座,并将两证放在课桌角上以便核查。
3.应试人员须携带黑色墨水笔或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黑色墨水笔或黑色签字笔用于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试卷代码。2B铅笔用于填涂所有信息点。未按要求用笔作答影响考试成绩,责任自负。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以进入考场时间为准),考试中途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4.不准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无线电接收器等通讯工具。若携带上述通讯工具,考试期间必须关机并放置于考场指定存放处,禁止随身携带。一经发现将电子通讯工具、文字资料等带入座位,按违纪处理。
5.答题前,需认真阅读答题卡和试卷的答题注意事项,并按规定要求作答,主观题要按题号在规定答题区域内作答。6.考试结束后,必须将所答试题(卷)、答题卡、草稿纸全部交回,严禁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禁止在准考证上抄写试题。
7.应试人员须全面了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部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守,违反者将依据规定严肃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8.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考试过程中销售、使用手机、无线电通讯工具接收传递答案,以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将处以管制、拘役或并处罚金,严重者将处以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9.考生车辆禁止进入校园。考点周边停车位有限,为防止交通拥堵,请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或拼车前往,也可就近住宿,尽早抵达考点。应试人员考试前须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蒙速办”APP或微信、支付宝等平台申领本人电子健康码,进入考点需打开健康码备查。14天内到过或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应试人员必须主动向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报告,否则将承担相应后果。如所在盟市考区有疫情防控特殊要求,请按照疫情防控属地化管理原则认真遵照执行。
10.除核实身份时取下口罩外,考试全程须佩戴口罩。应试人员须自备口罩和便携的消毒杀菌用品。
11.应试人员只能在划定的考试区域内活动。
12.为切实保障广大应试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应试人员在打印准考证的同时,请认真阅读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上“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告知书”,并务必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