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体目标
(1)逐步形成协调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
(2)完善登记服务和监督管理措施;
(3)促进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发展;
(4)建立健全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支持保障体系。
2、总体目标
到2020年,在全国发展8万家管理规范、服务专业、作用明显、公信力强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注意】总目标——2020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数量8万家
措施 | 内容 |
改进登记方式 | 1、符合规定条件外,其专职人员应有1/3以上取得社工证或本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可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 |
强化监督管理 | 1、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积极引导发展、严格依法管理的原则; 2、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和行业退出机制; 3、将服务机构评估结果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和资源支持的重要依据。 |
推动信息公开 | 1、建立健全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信息公开制度; 2、依托各级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实现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信息公开与注册登记、申请项目、吸引捐赠的有机衔接。 |
【注意】
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专职人员——1/3以上取得社工证或社工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要求 | 内容 |
内部治理能力 | 1、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2、政府购买社工服务为标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 3、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4、培养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管理人才。 |
机构服务水平 | 1、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情况的指导、监督与反馈; 2、健全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服务成效评估指标; 3、加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 4、指导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结合群众需求和自身优势特点加强服务品牌建设; 5、引导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到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就业创业、建功立业。 |
服务机构联系志愿者制度 | 1、做好志愿者的招募注册、组织管理、培训指导和服务记录相关工作; 2、通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互动,提升志愿服务专业化、组织化水平。 |
加强服务机构党群组织建设 | 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立基层党组织,逐步实现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党组织全覆盖。 |
【注意】
关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能力建设主要是体现在内部治理、机构服务、志愿者制度和党群组织建设。
要求 | 内容 |
行业组织发展 | 1、加大扶持力度——纳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对象范围; 2、加强监督管理——促进管理和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3、引入竞争机制——提升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服务水平。 |
行业自律 | 1、行业自律制度、职业道德准则以及服务机构公信力; 2、资质核查、信息统计、教育培训等日常管理事务委托社会工作行业组织承担。 |
行业服务 | 1、积极参与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划、行业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 2、为服务机构提供政策咨询、规划指导、项目推介、信息发布、权益维护、能力建设、合作交流等服务。 |
【注意】
关于行业组织发展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扶持力度(政府购买)、监督管理(人才队伍)和竞争机制(服务水平)。
要求 | 内容 |
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 1、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备、社会工作岗位设置、机构管理服务能力与成效等情况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依据; 2、服务程序原则上按照公开招标方式竞争性购买; 3、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建立奖惩机制; 4、积极发展社会工作专业评估与咨询服务机构。 |
加大扶持力度 | 1、2020年50个国家级民办社会工作服务孵化基地; 2、通过公益创投、补贴奖励、提供场所、减免费用等多种方式支持民办机构成立和初期运作; 3、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的方式,支持以社区为平台开展的社会工作服务; 4、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 5、加强关于引进落户、薪酬保障、职业发展、表彰奖励等方面的激励措施。 |
社会力量参与 | 1、社会工作院校和服务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鼓励社会工作专业教师创办服务机构; 2、引导志愿者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注册成立服务机构; 3、鼓励国内外组织和个人依法通过捐资方式创办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设立基金、提供场所、项目合作、专业扶持等多种方式支持民办机构发展。 |
【注意】
关于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中三类主体要关注:一是社会工作院校教师;二是志愿者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三是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资方式。
1、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政府部门可以直接向( )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A、无独立法人资格但具备相应能力的企业分支机构
B、无独立法人资格但具备相应能力的事业单位所属部门
C、具备社会工作专业经验和能力的资深社会工作者个人
D、具备相应能力和条件的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