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7年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符合上述条件也可申请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管理办法,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