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盟直各委、办、局, 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的通知》(内人考函〔2017〕10号)要求,现就我盟2017年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点设置
本次考试只在呼和浩特市设考点。
二、考试时间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
6月18日
上午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二)社会工作师
6月17日
下午14:00—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8日
上午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下午14:00—16: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三、报名及交费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 3月22日—4月10日
资格审查时间: 4月11日—4月13日
网上交费时间: 3月22日—4月16日
四、报名办法
(一)本次考试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考生登录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www.xmpta.com.cn)或中国人事考试网 (www.cpta.com.cn) 报名登陆界面 (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盟直考生按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信息表及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书原件材料,报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部(新区劳动大厦一楼大厅人事考试部专区)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各旗县市(区)考生按时提供以上材料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二)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三)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本人不可自行修改信息。
(四)报考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交费,逾期未交费者,其报考信息自动作废。
(五)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名资格审核人员务于2017年4月13日17:30前,将报名统计汇总,按规定的格式将统计表报送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部。
(六)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尽快做好考试的宣传和报名组织工作,严格按规定时间开展报名工作。
(七)考生请于考试前一个星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务必牢记报名序号!
五、资格审查
以前年度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且报考级别不变的,无需现场审核,系统自动资格审核通过。以前年度在外省(区市)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考生,级别变更的考生和首次报考的新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现场审核。
各地在报名时要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免试条件,绝对不允许放宽,出现问题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分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2个级别。助理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七、应试人员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应试人员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要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要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6年12月31日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八、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
单位:中国社会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
邮编:100032
电话:010-58124852 58124840 58124841 58124842
九、考试费用
根据原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的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费20元,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5元。
十、联系方式
锡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部联系电话:0479—8235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