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统一定于2017年4月13日9:00至2017年4月14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应试人员填报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市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办理现场资格审核手续。资格审核通过后,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报名时,如果应试人员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说明该应试人员在有效年度内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过该考试,系统直接显示审核通过标志,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其余应试人员均须提供相关材料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
应试人员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2年(含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link.233.com/12515/上打印),2002年以前毕业的学历证书需出据档案存放部门的学历证明(档案存放部门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档案管理权限)或毕业生登记表。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各报名点要严格报名审核工作,留存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复印件备查。
三县两区、油田报名点考生务必于2017年4月13日之前提交相关材料到各报名点。
各报名点审核地址及咨询电话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