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资格审核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进行。我市资格审核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9:00—4月14日16∶00。
1、应试人员填报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市人事考试中心指定的资格审核点办理现场资格审核手续。市直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市直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其他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单位驻地所在县区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我市资格审核点设置如下表:
报名时,如果应试人员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说明该应试人员在有效年度内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过该考试,系统直接显示审核通过标志,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其余应试人员均须提供相关材料到相应的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后退回);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
(3)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后退回);
(4)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5)单位盖章后的《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花名册》。
各审核点要严格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