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7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7年6月17日至6月18日。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6月17日下午14:00至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8日上午9:00至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6月18日下午14:00至16:0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6月18日下午14:00至16: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助理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主观题)3个科目。客观题科目考试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科目考试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考试前2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考试用具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
(三)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有违法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五)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未按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作答的,将影响考试成绩。
(六)考试结束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并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