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17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17日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8日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市。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2个级别。助理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6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三)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与报名时相同)进入考场。
(四)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五)应试人员作答时注意事项如下:
主观题科目考试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客观题科目考试在答题卡上作答。
(六)应考人员严禁将各种通讯设备带入考场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本次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具体情形按照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同时向所在单位通报。
(七)报考人员应考时要认真阅读考试须知,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试卷代码等信息,否则按零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