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18 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绍兴市人事考试中心、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为做好 2018 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 2018 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1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定于 6 月 9 日至 10 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6 月 9 日 下午 2:00—4: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6 月 10 日 上午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 2:00—4: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2:00—4: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二、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2 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2 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 6 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1 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2 年。
(三)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五)获得证书条件。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 2个科目的考试;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 3 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于 3 月 21 日至 30 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 http://link.233.com/27155 ) 链 接 的 中 国 人 事 考 试 网(http://link.233.com/28357/),按报名系统上的流程与要求,作出诚信承诺、如实填报信息、上传考生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处理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务必在确认无误后再下载打印“报名表”(报名表请妥善留存,供“考后资格审查”时备用),在打印“报名表”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
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可在交费前重新修改,交费后则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和打印的报名表,必须以交费前最后一次修改的信息为准)。如属报考人员填错姓名、身份证、手机号等信息、传错照片、选错报名点、未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材料虚假或不全等原因,造成参加考试、考后资格审查、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担责任。只进行网上信息填报未进行网上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如报错级别的原合格成绩不能使用。
已在网上报名并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6 月 4 日至 8 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考点设在省直、各设区市(及义乌市)。
四、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 18 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人社厅函〔2015〕278 号 )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16〕71 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科目为每人每科 60 元,主观题科目为每人每科 65 元。考生的交费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五、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书写作答,其余 4 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 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各科题本空白处可做草稿纸。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才能进场(二证缺一不可),开考5分钟后不得入场。严禁将电子通信设备、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考生答题前应认真阅读试卷封二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答题须知”,按提示涂写基本信息和作答。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人社部将在阅卷过程中实施雷同技术甄别,若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提醒广大考生在应考时务必看管好本人作答信息和诚信参考。
六、考试资料
(一)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 年修订版)》已正式发布,关于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中国社会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 33 号新龙大厦 420 室
邮编:100032
电话:010-58124852 58124840 58124841 58124842
七、考试成绩公布和考后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在国家相关部门确认或划定分数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考后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省民政厅负责实施。在公布考试成绩时,考后审查的时间、地点和所需提交的资料等具体事项,由省民政厅确定后,连同应试科目全部通过的考生信息,一并同步公布,请相关考生注意查看。
对于应试科目全部通过的考生,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民政部门要求进行报考条件审查,逾期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
通过考后审查的考生,在省人力社保部门下达合格人员文件后,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查询并下载个人证书信息。
八、有关要求
各市人事考试和民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在省人事考试网公布考试成绩和考后审查事项的同时,也请行业主管部门在相关网站或通过其他途径发布考后审查信息,并及时报送考后审查材料。要加强与教育、公安、经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规范考点考场设置和人员配备,在做好考试服务保障的同时,严肃考风考纪管理,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 31 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处理。其中,对主观违纪的,将按《人事考试违纪违规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规定》(浙人社发〔2014〕140 号)处理,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附件: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8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