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公告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山西省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18〕 8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9日、10日举行。有关考试简介、考试设置、考试时间、考试报名、报考条件、应试须知、考场规则、违纪处理等规定,请认真阅读《山西省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手册》(以下简称《报考手册》)。
点击下载《报考手册》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4月3日至4月16日
网上交费:4月3日至4月17日
准考证打印:6月4日至6月8日
票据领取:6月4日至6月8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302室)领取。
成绩查询:8月10日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考点设在太原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名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登录网址:
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
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网上考务)
考试组织流程: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交费→准考证打印→考试→查询成绩→资格审核→领取证书。
报名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应自觉遵章守纪,诚信报名考试,抵制舞弊,维护公平,严格遵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执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资格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在山西报名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现工作地须在山西,资格审核时须提供与现工作地相关的山西户籍或居住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居住证)。
考试费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报考手册》),考试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收取,交费票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发放。
三、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由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社会工作处)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资格审核对象为本年度该项考试专业合格(考试成绩滚动管理周期内全部科目合格)的应试人员。成绩公布后,资格审核对象应严格按《资格审核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资料如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发布审核公告:8月17日前
现场资格审核:8月20日至8月23日
联系电话:
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社会工作处):
0351—6387179(报名资格咨询、审核)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0351-7330283(网报咨询) 0351-7339662(成绩复核)
0351-7330067(考试收费) 0351-7338331(票据发放)。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