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人社办发〔2018〕47号
关于做好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分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2个级别。助理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二、报考条件及收费标准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规定报名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0064的“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考虑到本专业工作的特殊性,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残疾人员,必须向报考地方的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各市地人事考试机构对此类人员报考情况要及时汇总并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价联〔2017〕59号)规定,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为:报考助理社会工作师的每人每科57元;报考社会工作师的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59元,社会工作实务每人63元。
三、考场设置
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四、参考用书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已正式发布,关于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中国社会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
邮编:100032
电话:010-58124852 58124840 58124841 58124842
五、报名操作流程
报考人员应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0064)的“操作流程”栏目,打开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操作流程,认真阅读考试注意事项,查询考试时间安排,按操作流程要求完成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缴费、打印准考证等。
六、雷同答卷处理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考区的考务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附件: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
附件
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
2018年4月3日-4月12日 | 网上报名 | ||
2018年4月9日-4月13日 | 现场资格审查(节假日休息) | ||
2018年4月9日-4月17日 | 网上缴费 | ||
2018年5月7日-5月11日 | 领取收据 | ||
2018年6月4日-6月7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
考 试 时 间 | 2018年6月9日 | 14:00-16:00 |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
2018年6月10日 | 9:00-11:00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初、中级) | |
14:00-16:00 |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 ||
14:00-16:30 |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 ||
2018年8月10日前 | 通过报名网站(www.cpta.com.cn或link.233.com/20064)查询考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