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关于取消人事考试资格审核证明材料的通知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以及报考人员: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12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着力破解群众办事证明材料堵点问题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114号)等文件精神,着力破解群众办事堵点问题,清理取消有关证明材料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18年7月起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资格审核的考试项目中取消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的以下证明材料:
一、 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二、 免试证明。
三、 证件复印件。
四、 截止报名结束连续缴费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