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省直和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11号)精神,现将我省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我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共同组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考试实施及对合格人员颁证;省民政厅负责资格审查、办理资格证书、考前培训和注册登记管理等工作。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6年6月18日-19日 6月18日
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6月19日
上午 9:00 —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三、报考条件
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以下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大专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报名时间、地址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6年3月28日至4月15日
(二)报名地址:凡符合考试条件的,请登陆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陆界面),进行报名。
(三) 报名程序
1、考生注册。报考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之前,需要注册用户基本信息:用户名,密码、真实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证件号码、照片、邮箱、电话(用户名,密码及相关信息要牢记,可随时登录查看信息)。注册成功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
2、填报信息。考生选择考试名称、选择省份,根据报考条件选择级别进行报名。凡参加2014或2015年考试的人员视为老考生,否则视为新考生。所有报考人员的照片全部重新采集。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填报报考信息。如弄虚作假,后果自负。
3、上传照片。网上报名时,考生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考生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半年内免冠标准证件电子照,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经该工具审核不通过的,请重新选择或处理照片直至审核处理通过后再保存和上传;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
4、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于2016年3月29日至4月16日按注册名登录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陆界面),按网络提示点击【缴费】,易宝支付点击【生成订单】进行网上缴费(领取发票在缴费成功后一个月之内到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16年6月10日—6月16日在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陆界面)点击所选考试打印准考证(须在报名时记住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
五、注意事项
(一)了解报考条件。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报考条件进行报名,个别资格条件把握不准的报考人员可进行咨询(电话:0931-8790251)
(二)以前因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计算机和其它资格考试违纪而处在停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考社会工作师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报考助理社会工作师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四)考试费:《社会工作实务》(中级)88元,其他科目每科62元。
(五)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科目实行网络阅卷,应试人员必须按相关要求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
(六)本次考试只在兰州市设考场,应试人员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原件丢失者也可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个人照片和盖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七)考试通过人员办理资格证书时,必须提供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对伪造证书、提供虚假证明等方式取得考试资格者,一经查实要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处理,当年全部考试科目成绩无效,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任何资格考试。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是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广大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职业地位、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与人社部门沟通协调,按照《关于印发甘肃省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甘人社厅发〔2014〕30号)精神,落实持证社工上岗后的职称和薪酬待遇,充分调动广大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报考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的积极性。
2、加强宣传。要通过内部网络或转发文件、印发简报等多种方式,对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工作行业组织、民办社工机构以及教育、公安、司法、卫生等系统进行宣传,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考试。
2016年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将采用全面修订和重编后的考试大纲和教材,考试用书将于2月底由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发行,联系电话:010--58124839、58124840、8124841、58124842。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民政厅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