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2〕8号)精神,201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2012年6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将有关报名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2月20日9:00-3月16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交费确认
交费确认按照属地原则进行。我市定于2012年3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请各考生或单位持附件1规定要求的“报考材料”到我市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受理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综合大楼一楼行政服务中心西厅市人社局对外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754—88329783。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
6月16日 |
14:00-16:00 |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
6月17日 |
9:00-11:00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
14:00-16:00 |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 |
14:00-16:30 |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
三、考试方式
(一)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2个级别。助理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其余4科(含中级2科、初级2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
(四)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须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考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考场设置
全省主考场设在广州,分考场设在深圳。考场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三)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考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
(四)证书发放方式
本市考生证书由我办负责发放。届时请留意汕头市人事考试网《中心信息》栏发证通知。
(五)收费
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2008〕103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六)考试用书
为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服务工作,我省考试用书委托省人才交流协会开展,订书的单位或考生请登录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购买。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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