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2〕8号)的要求。为做好本市2012年度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 【报名入口已开通】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2月20日9:00-3月16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须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考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1、2012年3月12日至3月16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为受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确认”时间 。请在以上时间内带齐报考材料到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缴费确认,逾期后果自负(报名后不办理退款手续)。地点: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电话:0752—2872708。
2、惠州报名点考生采用现场缴费确认【不收现金,刷卡缴费】,考后审核方式。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
6月16日 |
14:00-16:00 |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
6月17日 |
9:00-11:00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
14:00-16:00 |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 |
14:00-16:30 |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
三、考试方式
(一)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2个级别。助理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其余4科(含中级2科、初级2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
(四)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全省主考场设在广州,分考场设在深圳。考场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考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
(三)证书发放方式
惠州市报名点考生证书由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请留意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http://link.233.com/10587/)通知。
(四)收费
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2008〕103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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