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人考函〔2014〕11号
关于做好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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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自治区直属机关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73号)精神,结合广西实际情况,为做好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时间 |
科目 | |
2014年6月14日下午 |
14∶00-16∶00 |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
2014年6月15日上午 |
09∶00-11∶00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
下午 |
14∶00-16∶00 14∶00-16∶30 |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三、报考程序 【报名入口已开通】
首次报考人员须完成网上填报、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等报考程序,方为报考成功。
非首次报考人员完成网上填报、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即为报考成功。不需要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确认手续。
本次考试采用全国统一网报系统开展网上报名工作,以档案库来检查报考人员是否为老考生。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非首次报考人员),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按新考生(首次报考人员)处理。
成绩有效期1年的考试(原非滚动考试)网上报名时挂接上一年度档案库;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原滚动考试)网报档案库中包括有效年度的档案信息。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有效年度为1年, 2014年网报档案库中包括2013年档案信息。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有效年度为2年, 2014年网报档案库中包括2012年和2013年档案信息。
档案库信息不包括考生照片信息。为统一照片标准,2014年所有报考人员必须上传照片,照片格式、大小等按网报系统的要求执行。
(一)网上填报
报考人员于2014年3月4日上午9∶00起至2014年3月19日下午17∶00止统一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报名登陆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按要求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选择相应报名点。
(二)现场资格审核
1.区直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4年3月17日至2014年3月20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00),审核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
各市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与区直报名点一致,现场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不推迟。
2.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首次报考人员须携带:(1)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原件1份;(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3)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等相应证件原件和1份复印件;(4)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样式见附件)。到所选择的报名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三)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全区报名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首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网报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非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修改信息、上传照片后,直接在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2个工作日后查询仍是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
2.缴费时间。首次报考人员:2014年3月17日上午9∶00起至2014年3月24日下午17∶00止。
非首次报考人员:2014年3月4日上午9∶00起至2014年3月24日下午17∶00止。
3.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桂价费〔2010〕380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应缴纳考试费客观题每人每科57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2元。
4.票据领取。区直报名点报考人员:⑴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票据;⑵票据领取时间:网上缴费后于2014年4月7日-2014年6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节假日不办理;(3)票据领取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所开票据均为非税收入专用收据);(4)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票据领取资格。
各市报名点报考人员:各市报名点的发票领取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
(四)报考要求。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受理补报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14年6月8日上午10∶00起至2014年6月11日止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五、试题类型
助理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主观题)3个科目。客观题科目考试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科目考试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六、参加考试及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考试用具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三)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
(四)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七、考场设置
本次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场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应试人员集中到南宁应考。
八、成绩管理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2个级别。助理社会工作师,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报考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九、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或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成绩。
(二)证书办理具体时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link.233.com/14819)中的“职业资格查询”专栏公布为准。办理地点: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咨询电话:0771-5595807。
十、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3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培训及教材征订工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人事处(社会工作处)负责。联系人:郭冬阳、张佳,联系电话:0771-2802051。
十一、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5505211(广西人事考试院考务部)
考试报名票据咨询:0771-5853282(广西人事考试院综合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1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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