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1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6年海南省社会工作者考试的组织管理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共同负责我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指导监督工作。海南省社会工作者协会负责资格审查(详见第四条第(2)项),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组织实施。
二、2016年海南省社会工作者报名时间与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3月28日—4月18日。
(二)报名方法: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
1.新考生报名方法:
(1)考生登录统一报名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网上报名,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打印个人信息表。
(2)经所在单位审核,在个人信息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后加盖公章。申报考生凭个人信息表及有关材料到海南省社会工作者协会进行资格审查(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路办公区办公大楼一楼118室,联系电话 :65343291)。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报考材料
①《个人信息表》一式二份;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案),应届毕业生提供2016年8月前可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证明;
③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资历证明 (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3)资格审查后,报考人员须在2016年4月18日前,持通过资格审查的个人信息表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职称考试处柜台(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省人力资源市场,联系电话:65375001)进行报名确认。经确认后,使用“银联在线支付”(银联客服电话:95534转6)网上缴费(注:考生必须使用“银联在线支付”通道缴费,方能显示缴费成功。如因使用其他通道未能完成缴费的,系统将不能确认考生缴费状态,后果由考生承担。在正确使用“银联在线支付”通道完成缴费后。如缴费不能显示结果的,可使用网上手工对帐。其步骤为:网上手工对账步骤: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考试项目--选择缴费---在生成订单窗口中重新点击“支付订单”--在当前订单窗口点击“查询”)。
2.非首次报名考生的续考程序:
考生登录统一报名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网上报名,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按规定填写档案号。使用“银联在线支付”(银联客服电话:95534转6)网上缴费(注:考生必须使用“银联在线支付”通道缴费,方能显示缴费成功。如因使用其他通道未能完成缴费的,系统将不能确认考生缴费状态,后果由考生承担。在正确使用“银联在线支付”通道完成缴费后。如缴费不能显示结果的,可使用网上手工对帐。其步骤为:网上手工对账步骤: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考试项目--选择缴费---在生成订单窗口中重新点击“支付订单”--在当前订单窗口点击“查询”)。
三、2016年海南省社会工作者报考条件及资格审查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2016年海南省社会工作者考场设置及准考证领取
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海南考点设在海口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于2016年6月13日-6月17 日自行登录统一报名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发放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五、2016年海南省社会工作者考试时间与科目
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2016年6月18至19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6月18日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9日上午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科,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科,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方可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不得携带计算器。同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六、2016年海南省社会工作者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按琼价费管〔2015〕265 号文件有关规定,报考科目按客观题55元/人·科、主观题60元/人·科的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