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职改办〔2013〕22号
关于做好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冀人考发[2013]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于2013年6月15日、16日举行,考点设在石家庄。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四)、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科目设置及题型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考生须一次通过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科,考生可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时间2.5小时)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报名组织
2013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13年2月22日至3月15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一旦打印报名表,考生本人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所以在打印报名表前务必再三核实信息是否有误。我市报考人员单位代码均填写为888。
考试报名工作要求各单位统一组织。各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和身份审查核准并履行有关手续后,再携带报考人员报名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到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处进行资格审查履行报名手续。需携带的报考材料包括:
1、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相应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复印件上必须有单位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2张打印规范的报名表。
3、2份从报名网站上下载的制式工作年限证明。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今年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6月10日起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五、报名费用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573号)和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57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63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六、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3月18日。
七、现场确认地点
海港区燕山大街147号军转培训中心五楼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处,联系电话:3621910、3620717。
八、教材征订
有关考试大纲、教材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2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单位:中国社会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
邮政编码:100032 电话:010-66060275 66016392
二○一三年一月三十日
报考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