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3月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苏职鉴函[2010] 1号
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省有关单位:
2010年首次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定于3月27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全省统一鉴定职业有:秘书、营销师、公关员、物流师、企业培训师、电子商务师、公共营养师、广告设计师、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电子、建筑、机械)、网络管理员、陈列展览设计员、社会工作者,共计14个职业和相应等级,具体考试等级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和附件2。
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要求,自2010年起,职业经理人、职业培训师两个职业的职业资格鉴定将不再列入全省统一鉴定范畴,各市和省有关单位有需要补考的学员可以继续正常申报,不再接受新增考试人员报名。
三、新增企业培训师为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沿用职业培训师的考核方案和培训教材。
四、自2010年起,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鉴定申报程序变更为:各报名点先按统考报名统一要求将数据上报所在地的市鉴定中心,由市鉴定中心对申报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各市鉴定中心将审核合格的人员按统考报名要求上报省中心。中鸿公司将不再接受报名点直接报名。(各市电子商务师培训报名点见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网)
五、各市和省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派遣监考人员等考务管理工作。全省统一鉴定各职业的申报条件已在“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网”(http://link.233.com/16204/)上详细列出,请各市和省有关单位严格执行。新增具备条件的培训单位可向当地市或省中心申请设立相应的培训鉴定试点机构,并按要求填写《全省统一鉴定职业培训鉴定试点机构申请表》(附件3)并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复印件),报省中心审核备案后开展全省统一鉴定工作。
六、此次统考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8日,各市和省有关单位应按要求并填报《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申请表》(附件8)、《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申请汇总表》(附件7)《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数据申报表》(附件4),将考生报名数据和《补考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6)及时准确上报省中心(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档各一份)。
七、各地要加强考务管理工作,按要求填报《全省统考考场安排表》(附件5),高度重视质量督导和举报查处工作,按规定派遣相应的质量督导人员,做好统一鉴定的质量督导工作;加强对监考人员的管理,各考点要在考前召开考务会议,进一步明确考生须知、监考人员须知等。
八、2010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将根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安排要求,另行发文通知。
九、联系人:彭彪,值班电话:025-83271779,电子邮箱:pb@js.lss.gov.cn。
附件: 点击下载
1、2010年3月全省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2、2010年3月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3、全省统一鉴定职业培训鉴定试点机构申请表
4、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数据申报表
5、全省统考考场安排表
6、补考人员情况登记表
7、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申请汇总表
8、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申请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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