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淮安市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市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民政厅《关于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3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负责全市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组织工作。考试所需教材的征订及培训工作由市民政局负责。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会同市民政局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工作计划与考点设置
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时间为6月11日下午、12日全天(共一天半时间)。我市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市区。考试的具体地址及考场安排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考生须一次通过2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考生可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四、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五)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五、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等文具,严禁携带计算器,其它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六、报名组织
(一)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方式。我市报名时间: 2011年1月26日至2011年2月22日,报名网址:www.harsks.com。
(二)凡新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并按规定将有关报名材料于2011年2月21月至2011年2月24日期间送市人事考试中心(西安路151号,富丽花园小区东门对面)接受资格审查。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行放弃。考务联系人:李云鹏,联系电话:83668563。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样表见附件)。
新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网报期间,考务人员只审核照片不审核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考费(含报名费和考务费)将不再退回,责任自负。
(三)对于去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备查。
(四)考生报名时,应诚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如有填写差错,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填写一份《报名信息更改记录表》,以便及时进行修改,受理时间:2011年2月21日—24日。另据人社部考试中心最新规定,报名结束信息上报后,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在内所有信息均不得更改,请考生在填写资料时务必要确保准确无误!
(五)6月1日起,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教材征订与培训
(一)我市教材征订由市民政局负责,考生也可与省民政干部学校联系(联系电话:025-83225544,联系人:卢正虹),或直接向中国社会出版社订购教材(联系电话兼传真:010-66020531,联系人:杨非,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310室,邮政编码:100032)。
(二)考前培训:省民政干部学校拟于2011年2月下旬至6月上旬,组织社会工作专业的资深专家和教授,针对2011年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及重点、难点、疑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辅导培训。培训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省民政干部学校联系人:卢正虹,联系电话:(025)83225544,地址:南京市高云岭56号,邮政编码:210009,邮箱: mzgxrjk@163.com。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2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68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有发票需求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考试结束后十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厅领取。
2011年淮安市社会工作者/师考试报名入口
(提示:点击图片即可进入官方网站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