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关于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1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共同负责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组织实施并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省人事考试中心具体负责全省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各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负责本考区考务组织工作。考试所需教材的征订及培训工作由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和社会工作处负责,各考区的民政部门负责本考区的教材征订与人员培训工作。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民政局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6月14日下午、15日全天(共一天半时间)。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一次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社会工作师考试《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两个科目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各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等文具,严禁携带计算器,其它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五)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报名入口已开通】
(一)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具体报名通知请登录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进行查看。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使用统一报名平台开展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4年社会工作师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只包含2012年和2013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只包含2013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二)新考生报名(含2011年及以前的社会工作师和2012年以前的助理社会工作师)
新考生报名流程:网上注册、网上报名、照片上传、现场资格初审、交报名表、网上缴费确认。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月25日9:00-3月7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3月10日-11日(9:00-11:30,13:30-17:00)。
网上缴费时间:3月10日9:00-20日17:00。
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新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报名材料(本人或委托他人)送至徐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咨询部(原徐州市建工局办公楼四楼)(地址:徐州市中山南路48号4楼401室,乘公交到“交通银行站”或“九州大厦站”下)由市职称办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对逾期未来者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初审时,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黑白打印,本人必须签名,左下角必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同时1997年后取得(含1997年)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须提供网上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信息,并打印查询结果;
4.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业务工作证明原件(报名表左下角“单位意见”一栏填写“该同志从事 工作已满 年”,空格填写完整并盖章即可,不必单独出具)。
现场资格初审前报考人员必须将以上材料装订整齐后(报名表必须在第一页)交至现场审核人处。
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审核人员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老考生报名(2012、2013社会工作师和2013助理社会工作师)
对于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中包含的报考人员(老考生),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和上传照片,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月25日9:00-3月7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月25日9:00-3月20日17:00。
(四)所有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即报名完成,未按时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五)各考区及时将所有报考人员信息和报名汇总名册、初审合格的新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民政厅于4月中旬对报考资格进行终审。请考生在此期间关注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如需核补材料的考生请在公告信息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将按自动放弃处理。终审结果发布时间如有变动,以省厅具体公布时间为准。
(六)6月8日~11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为加强考后数据统计分析,为行业主管部门和广大报考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各地要按照《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43号)要求,做好报名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报名信息完整、准确。
(八)对报考资格条件、学历证书等存有疑问的考生可联系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516)85798231、85798098;网上报名、照片上传、网上支付咨询电话:(0516)80800320、85608529、83204796;证书领取地址:徐州新城区市行政中心东综合楼A区232室(市职称办),咨询电话:(0516)85805790。
七、教材征订与培训事项
(一)《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3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二)教材征订:报考人员订购教材可与省民政干部学校联系(联系电话:025-83225544,联系人:王艳玲),或直接向中国社会出版社订购教材(联系电话兼传真:010-66020531,联系人:杨非,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邮政编码:100032)。
(三)考前培训:省民政干部学校拟于2月下旬至6月上旬,组织社会工作专业的资深专家和教授,针对2014年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及重点、难点、疑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辅导培训。培训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省民政干部学校联系人:王艳玲,联系电话:(025)83225544,地址:南京市高云岭56号,邮政编码:210009,邮箱:mzsgks@163.com。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1号)精神,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2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68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发票领取方式与时间在打印准考证时通知,考试时无需出具发票。
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时间安排 |
工 作 安 排 | ||||
网上报名2月25日~3月7日 |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月25日9:00-3月7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3月10日-11日(9:00-11:30,13:30-17:00)。 网上缴费时间:3月10日9:00-20日17:00。 | ||||
报考人员网上注册、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进行报名 | |||||
3月20日前 |
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 | ||||
4月中旬 |
进行报考资格终审 | ||||
6月8日~11日 |
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 ||||
考试 |
6月14日 |
下午 |
14∶00~16∶00 |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 |
6月15日 |
上午 |
09∶00~11∶00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 ||
下午 |
14∶00~16∶00 |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 |||
14∶00~16∶30 |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 ||||
7月25日前 |
省完成评卷工作,并向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上报客观题成绩,接收主观题成绩 | ||||
8月下旬 |
根据人社部通知下发合格标准,公布考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