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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2014年社会工作者报名时间2月25日至3月7日

来源:宿迁人事考试中心 2014-02-12 17:15:00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10号)有关精神,为做好我市2014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时间为6月14日下午、15日全天(共一天半时间)。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考生须一次通过2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考生可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三、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等文具,严禁携带计算器,其它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四、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五)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五、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入口已开通

  (一)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

  (二)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我省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月25日~3月7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10日~3月13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0日。6月8日—6月11日,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使用统一报名平台开展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4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只包含2013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四)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于3月10日~3月13日将有关报名材料送至市便民方舟一号楼(洪泽湖路156号)一楼大厅接受资格审查,现场审核成功后方可交费。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或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填写、盖章)。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对于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中包含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六、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1号)精神,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2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68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报考人员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请凭准考证到宿迁市人事考试中心财务科领取,发票领取时间:从打印准考证开始到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过时不领视同放弃领取。

  七、考试征订与培训

  (一)《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3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二)教材征订:各市民政部门集中订购教材可与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和社会工作处联系(联系电话:025-83590462,联系人:秦锐);报考人员订购教材可与省民政干部学校联系(联系电话:025-83225544,联系人:王艳玲),或直接向中国社会出版社订购教材(联系电话兼传真:010-66020531,联系人:杨非,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邮政编码:100032)。

  (三)考前培训:省民政干部学校拟于2月下旬至6月上旬,组织社会工作专业的资深专家和教授,针对2014年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及重点、难点、疑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辅导培训。培训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省民政干部学校联系人:王艳玲,联系电话:(025)83225544,地址:南京市高云岭56号,邮政编码:210009,邮箱:mzsgks@163.com。

  八、其它

  有关报名工作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12333,0527-84353301。政策咨询电话:12333,0527-84359049。

  二○一四年一月 日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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