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关于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74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淮安社会工作者考试组织分工
(一)淮安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由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安市民政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所需教材的征订及培训工作由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和社会工作处负责。
(二)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共同负责,具体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2016年淮安社会工作者考试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6月18日下午、19日全天,共一天半时间。
考 试 时 间 |
6月18日 |
下午 |
14∶00—16∶00 |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
6月19日 |
上午 |
09∶00—11∶00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 |
下午 |
14∶00—16∶00 |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 ||
14∶00—16∶30 |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
考试原则上在本市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2016年淮安社会工作者考试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一次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四、2016年淮安社会工作者考试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社会工作师考试《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两个科目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各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等文具,严禁携带计算器,其它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2016年淮安社会工作者考试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五)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六、2016年淮安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组织
(一)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或通过淮安人事考试网(link.233.com/14528)登录报名服务平台。
(二)我市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3月23日—4月6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11日16时。特别提醒:由于本次考试报名新考生采取先现场审核再网上缴费的组织方式,请通过现场资格初审的考生务必于上述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三)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6 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6年社会工作师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4年和2015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5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四)本次考试淮安市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网上缴费的方式,新考生必须待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支付报名费用。另本次考试是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报名填写信息时一定要确保正确,工作单位请考生谨慎细致填写。报名信息确认后,姓名和身份证号两项信息无法修改。关于信息修改的相关问题详见《江苏省2016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统一网报须知》。
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名材料于2016年4月5日~7日(工作日上午9∶00~11∶45,下午2∶00~5∶00)送淮安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健康东路106号二楼205室)接受资格初审,联系电话:83769813,逾期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业务工作证明(或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填写、盖章)。(工作证明格式详见附件)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五)对于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中包含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六)凡使用假学历、假证书(伪造、涂改等)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证书将予以没收,个人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假证库,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七)6月10日—16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考生在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后,按照《江苏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实施办法》要求,在江苏省社会工作信息管理系统(http://link.233.com/15024:90/eap/main)进行登记。
七、2016年淮安社会工作者考试教材征订与培训事项
(一)《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5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二)2015年起,考试将使用全面修订和重编后的考试大纲和教材。报考人员订购教材可与省民政干部学校联系(联系电话:025-83225042,联系人:韩迎宏),或直接向中国社会出版社订购教材(联系电话兼传真:010-58124841,联系人:杨非,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邮政编码:100032)。
(三)考前培训:省民政干部学校拟于4月上旬至6月上旬,组织社会工作专业的资深专家和教授,针对2016年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及重点、难点、疑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辅导培训。培训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省民政干部学校联系人:韩迎宏,联系电话: 025-83225042,地址:南京市高云岭56号,邮政编码:210009,邮箱:mzsgks@163.com。
八、2016年淮安社会工作者考试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1号)精神,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2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68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有发票需求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到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服务窗口领取,逾期不补。地址: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E区22、23号窗口(翔宇中道150号)联系电话:83888293。
附件
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报考业务工作证明
我单位 同志工作满 (大写)年,其中从事社会工作已满 (大写)年,同意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特此证明。
我单位保证所有资料真实有效,有据可查。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