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江苏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获知,2016年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流程如下:
(一)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请各地在当地报名网站做好全国统一报名服务平台的网址链接工作。
(二)我省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3月23日—4月6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11日。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考区,请合理安排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确保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按时缴费。
(三)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及省直报名点要积极做好本地区此项考试的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初审等各项考务组织工作。要将报名方式、网址等及时对外公布,做好报考人员的咨询服务工作,使报考人员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6 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6年社会工作师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4年和2015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5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五)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应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应于4月5日~7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将有关材料送江苏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和社会工作处接受资格审查,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277号江苏省民政厅1309室,联系电话:(025)83590462。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业务工作证明(或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填写、盖章)。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六)对于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中包含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七)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各市和省直报名点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八)6月10日—16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九)考生在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后,按照《江苏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实施办法》要求,在江苏省社会工作信息管理系统(http://link.233.com/15024:90/eap/main)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