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土地登记代理人、质量职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驻济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社厅《关于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土地登记代理人、质量职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0】70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土地登记代理人、质量职业资格(水平)职业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组织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考生须一次通过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科,考生可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二)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在《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前(2002年12月18日),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并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三)报名工作均采取网上报名,统一使用济宁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四)全市设市中区、任城、曲阜、兖州、泗水、邹城、微山、鱼台、金乡、嘉祥、梁山、汶上、高新区、北湖度假区、市人才服务中心、兖矿集团、市直17个报名点,分别负责所属部门单位考生的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确认缴费。
考生登录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要求考生即时采集本人数码照片上传,即考生采集照片的时间应在本次考试报名文件上网公布后,采集照片的摄像头不低于300万像素,照片压缩为符合要求的格式后上传。照片为正面免冠证件照,求白色背景,无边框,常戴眼镜者可配戴眼镜,照片要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第三人依据照片能够迅速判别是否是考生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即时采集数码照片的考生,必须使用拍摄时间距上传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并符合要求的数码照片,因使用照片达不到要求而影响正常报名考试的,后果自负。考生填报完有关信息后,下载《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确认点),由单位在照片右下角加盖单位公章。然后,单位人事部门持本单位报考人员的《考生信息表》、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原件,集中到所属报名点指定确认地点缴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其中,市直部门到市直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时,还需携带报名点(部门)承诺书。
(五)审核和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考生信息表》;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点(部门)承诺书1份。
(六)各报名点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见附件2),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坚决杜绝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证号与本人身份证号码是否一致,要使用身份证验证仪辨别身份证真伪,坚决杜绝报名替考、违纪处理期内考生报名。对确实不能出具身份证原件的,必须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其户籍证明由报名点收回,经公安机关查验无误后封存备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市人事考试中心。要审核考生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对身份证号录入错误、照片不清晰等不符合要求的,要予以退回。在现场确认时间截止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不再办理报名手续。对伪造学历、证明骗取考试资格或有意修改照片形象特征、采用合成照片等形式违纪的,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并将报名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人员名单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网上报名时间及现场确认时间。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3月4日至3月13日,现场确认时间截止到2011年3月15日,具体时间由各报名点自行安排。市直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3月15日,确认地点为济宁人才大厦一楼大厅。
(二)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候。现场确认时被“退回补充资料”的,应在现场确认时间截止前按有关要求补充资料,并及时提请现场确认。通过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应在2011年3月22日至3月25日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应及时查看本人报名状态是否为“已缴费”,若有疑议,须在2011年3月25日前与报名点联系。
(三)各报名点于现场确认结束后3天内核对实际报名人数和网上缴费人数,并将报名情况汇总表、报名点承诺书、使用户籍证明人员名单、违纪违规人员名单报市人事考试中心,由市考试中心统一审核。审核中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该报名点所有考生信息一律退回报名点重审,由此影响考生正常报名的,由报名点负责。
(四)特别提醒考生:
1、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选错报名点,报错级别、科目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以及在考试时未认真阅读试卷上“应考人员注意事项”而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
2、考生应将报名上传的照片冲洗一寸、二寸照片各2张,以备办理证书时使用。
3、《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必须使用考试规定作答用笔作答;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各科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三、报名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报名表一经打印,不得进行修改。请考生在打印报名表前认真核对填报的报名点、姓名等信息,确认无误再打印报名表。
2、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候。
3、各报名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把关。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的信息表、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对伪造学历、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四、社会工作者、土地登记代理人、质量职业资格(水平)考试时间及科目见附件1。
五、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准考证的发放
社会工作者、土地登记代理人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11年6月6日至12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质量职业(水平)资格考试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考试前登录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收费标准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10〕125号文件执行,即:《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62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68元。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和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执行,即每人每科62元。质量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执行,即每人每科60元。
(三)考试用书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
为便于考生学习,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编写了《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本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丛书,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该出版社联系。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方面的问题,请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系。
各报名点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站等手段进行广泛宣传,将报名点的设立情况、报名时间和有关考试政策的情况及时通知广大考生,尽量避免漏报、错报情况发生。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县市区环境保护局要密切配合,严格掌握报名条件,规范考务管理,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点击下载阅读
1、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土地登记代理人、质量职业资格(水平)考试时间及科目
2、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土地登记代理人、质量职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条件
3、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土地登记代理人、质量职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点(部门)承诺书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济宁市2011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入口
(提示:点击图片,即可进去官方网站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