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土地登记代理人、质量职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0】7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土地登记代理人、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3月12日—2011年3月28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3月29日—2011年3月30日
网上交费时间:2011年3月30日—2011年4月3日
报考人员须于规定的时间登录枣庄人事考试信息网(www.zzrs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如下:
1、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信息。
2、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确认时使用。
3、考生向各区市人社局或市直有关单位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和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学位或有关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
4、各区(市)人社局和市直有关单位对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在报名表下方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和有关证件于规定的确认时间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确认手续。
5、现场确认审核后,于规定的网上交费时间进行网上交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技术资格报名的须提供相关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各资格(水平)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1。
三、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
为便于考生学习,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编写了《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本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丛书,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该出版社联系。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方面的问题,请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系。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其它两项资格考试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项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三)各资格(水平)考试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社会工作者考试《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
(四)准考证的发放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两项考试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1年6月6日至12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请于考试前一周登陆枣庄人事考试信息网(WWW.ZZRS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务必将下载打印准考证的网址、时间、方式牢记,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五)考试收费标准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10〕125号文件执行,即:《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62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68元。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和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执行,即每人每科62元。质量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执行,即每人每科60元。
除以上内容外,各资格(水平)考试的报考条件、信息管理、考场设置等考务工作均按照2010年有关考务文件的要求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