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人考函[2013]7号
关于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局,临沂 临港经济开发区、临沂蒙山旅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成绩管理
(一)考试时间
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2013年6月15、16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6月15日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6日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二)成绩管理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考生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科,考生可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2 年;
(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 6 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
(三)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3年;
(四)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1 年;
(五)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2 年。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三、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10]125号文件执行,即:《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62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68元。
四、报名方式
我市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上进行,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15日9∶00至2013年1月29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1月16日9∶00至2013年1月30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1月16日9∶00至2013年1月30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为2013年1月17日9∶00至2013年1月31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报名程序:
(一)报考人员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考区,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临沂市报考人员的考区为“临沂”。
(二)在网上报名期间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报名使用。
(三)根据报名条件向所在单位提交本人报名表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由单位审核报名资格后统一在通过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花名册上加盖单位公章。
(四)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县区(开发区、蒙山旅游区)单位人员的资格初审由县区(开发区、蒙山旅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局)负责,市直及驻临单位人员的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后,初审负责单位在通过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花名册上加盖公章。
(五)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人才规划大厦3楼,联系电话:0539—8609927)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3、毕业(学位)证书原件;
4、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
5、盖章后的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2)。
(六)报考人员现场确认通过后,可于2013年1月17日9∶00至2013年1月31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五、准考证打印
2013年6月10至16日,考生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有关事项
(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一代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办理,以免影响报名和正常参加考试。
(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各科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要认真仔细,在确认报考信息无误、照片上传成功后,务必打印出《资格考试报名表》,若未打印,则此次报名无效;若因自身原因报错级别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本次考试时处于禁考期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违反此规定报考的,取消报考资格,已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四)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名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冒名顶替人员报考,严防关键信息错误。对查出的伪造证件一律收缴。对伪造证件、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
(五)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2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联系电话:010-66060275,66016392,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邮编:100032。
(六)我省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场设置在济南市。
附件:1、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2、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花名册
二〇一三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