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4〕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2014年6月14、15日举行,分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2个级别。助理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主观题)3个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6月14日
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5日
上午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二、考试成绩管理
助理社会工作师为非滚动考试,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为滚动考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三、报考条件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有关规定执行。即: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 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 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 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 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 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 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工作安排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试点工作。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http://link.233.com/25849/examfront(报名登陆界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4年3月5日9∶00至2014年3月18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定于2014年3月7日9∶00至2014年3月24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提交,请应试人员登陆http://link.233.com/25849/examfront网站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时,应试人员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枣庄市定于2014年3月14日至3月20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应试人员可登陆http://link.233.com/25849/examfront网站打印《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应试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http://link.233.com/25849/examfront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考生网上缴费后,如需要报名考务费发票可于2014年3月14日至3月20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中区光明东路19号鲁南人才市场二楼)开具。
应试人员应提供的材料包括: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各市要严格报名审核工作,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备查。
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应于2014年6月10日9∶00至2014年6月13日16∶00登录http://link.233.com/25849/examfront打印准考证。考生务必将审核方式、时间、地点和打印准考证的网址、时间及方式牢记,确保顺利报名和参加考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一代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应试人员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试人员应尽快办理,以免影响报名和正常参加考试。
五、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新版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代码为:
名称 |
级 别 |
专 业 |
科 目 |
038.
社
会
工
作
者 |
02.助理社会工作师 |
01.社会工作 |
1.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初级) |
2.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 |||
03.社会工作师 |
01.社会工作 |
3.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中级) | |
4.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 |||
5.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
六、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它各级别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应试人员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10〕125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即:《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律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62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68元。
(四)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场设置在济南市。
(五)《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3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请在组织报名工作中及时通知考生。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联系电话:010-66060275,66016392,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邮编:100032。
各区(市)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