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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15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时间

来源:233网校 2015-01-09 13:25:00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文件

  沪人考〔2015〕16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 2015 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 2015 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 号),现将《上海市 2015 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 和 21 世纪人才网 (www.21cnhr.gov.cn) 的 “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15 年 3 月 6 日

  上海市 2015 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申请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2 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2 年。

  (二)申请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 6 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从事社会工作满 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3 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1 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3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2 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

  2015 年 6 月 14 日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二)社会工作师:

  2015 年 6 月 13 日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2015 年 6 月 14 日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考生网上信息显示为审核通过者,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报名系统中的《网上报名指南》。

  2013、 2014 年度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 且报考级别不变的,凭报名系统历年档案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并经照片审核通过后,无需现场审核,系统自动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应及时查询核对本人审核

  4 状态,打印报名表备用并按规定时间下载打印准考证。2012 年及之前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考生、级别变更的考生、首次报考的新考生均必须按要求办理现场审核。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10 日 10:00-3 月 25 日16:00,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www.cpta.com.cn)的“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经照片审核通过后须及时下载打印并保存报名表。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 ,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免冠标准彩色证件电子照,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经该工具审核处理不通过的,请重新选择或处理照片直至审核处理通过后再保存和上传;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电子照片供考生参加考试和制作合格证书使用,请考生务必按要求操作。同时务必牢记报名序号,正确输入报考信息,并及时完成点击“报名信息确认” 。

  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和考试科 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历年或当年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网上报名时选择一个现场审核点,办理现场审核和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手续。审核点选定后不得更改。

  (三) 现场审核时间为2015年3月22日-3月25日 (每天9:005 -11:00,13:30-16:00),现场审核点地址为:

  1、上海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1)地址:徐汇区漕溪北路 41 号汇嘉大厦 24 楼 D 座,近徐家 汇审核(咨询)点代码:2101

  咨询电话:64187030 转 8005、8006

  (2)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 613 号 A 楼 515 室,近南泉路审核(咨询)点代码:2102

  咨询电话:50327010、50327117

  2、上海政法学院培训部(徐汇区中山西路 2230 号 1 号楼 1 楼,近宜山路)

  审核(咨询)点代码:6363

  咨询电话:54256766、64413233

  3、上海青年干部管理学院培训部一号楼 603 室(虹口区西江湾路 574 号,近广中路)

  审核(咨询)点代码:2702

  咨询电话:56969380、56667796

  4、华东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徐汇区梅陇路 138 号,近天等路)

  审核(咨询)点代码:2802

  咨询电话:64252761、64252861

  现场审核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等进行审核,请考生下载打印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

  6 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到审核点办理相关手续。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收取报名表原件和其他资料复印件。

  报考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在现场审核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考生应对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用人单位对考生报考条件和提交的报考信息应认真审核,并对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负责。报名审核后及考试后还将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抽查复核,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及其它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12 号),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停考、向社会公布、记入个人征信系统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完成现场审核的人员应于现场审核 24 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核对本人审核状态,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级别和科目务必准确) 、审核通过,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如超过 48 小时未审核,请考生及时联系现场审核点确认审核事宜。查询核对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28 日 16:00。

  7 (五)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 2015 年 6 月 5 日 10:00-6 月 11 日16:00 在报名网站(www.spta.gov.cn 或 www.cpta.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 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的现场审核点联系。

  (六)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五、考生须知

  考生应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橡皮、2B 铅笔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科目为主观题, 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 2014 年12 月 31 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2015 年起,考试将使用全面修订和重编后的大纲及教材。新版大纲和教材将于 2015 年 2 月出版,有关事宜请于审核点联系或直接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 (电话: 010-58124839, 58124840, 58124841,58124842)。

  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后两周在本网站公示。

  考试结束后还将进行雷同试卷的检测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六、成绩查询

  8 (一)考生可于 8 月中旬通过报名网站(www.spta.gov.cn 或zg.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 30 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一般为成绩公布后三至四个月,地点为相应审核(咨询)点。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领证通知或联系审核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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