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审核时间为:2015年3月22日-3月25日 (每天9:005 -11:00,13:30-16:00)。
现场审核点地址为:
1、上海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1)地址:徐汇区漕溪北路 41 号汇嘉大厦 24 楼 D 座,近徐家 汇审核(咨询)点代码:2101
咨询电话:64187030 转 8005、8006
(2)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 613 号 A 楼 515 室,近南泉路审核(咨询)点代码:2102
咨询电话:50327010、50327117
2、上海政法学院培训部(徐汇区中山西路 2230 号 1 号楼 1 楼,近宜山路)
审核(咨询)点代码:6363
咨询电话:54256766、64413233
3、上海青年干部管理学院培训部一号楼 603 室(虹口区西江湾路 574 号,近广中路)
审核(咨询)点代码:2702
咨询电话:56969380、56667796
4、华东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徐汇区梅陇路 138 号,近天等路)
审核(咨询)点代码:2802
咨询电话:64252761、64252861
现场审核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等进行审核,请考生下载打印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 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到审核点办理相关手续。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收取报名表原件和其他资料复印件。
报考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在现场审核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考生应对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用人单位对考生报考条件和提交的报考信息应认真审核,并对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负责。报名审核后及考试后还将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抽查复核,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及其它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12 号),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停考、向社会公布、记入个人征信系统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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