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0〕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19日至20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6月19日下午2:00—4: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20日上午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2:00—4:0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2:00—4: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社会工作师考试的科目为《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3科。
二、报名条件和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2、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2010年底。
(三)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获得职业水平证书的条件。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须一次通过全部2个科目的考试;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可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3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四、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试题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其余4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草稿纸由考试部门向考生提供,考后收回。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不得携带使用计算器。
五、网络报名、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及要求。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3月3日至17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10年度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为2008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传真)。
今年首次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需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则责任自负)和“网上交费通知单”(附件1)。《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3月16日至18日,统一到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台州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39号三楼303室)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初审。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初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经台州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复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4月7日至13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首次报考未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6月16日至1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考试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3。
七、考试收费。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8〕278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社会工作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4个科目按每人每科45元(含上交国家12元)收取;《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按每人每科55元(含上交国家18元)收取,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八、考前培训和教材征订。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考前辅导培训,将由省民政厅会同有关培训机构作出安排,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为了便于考生学习,民政部组织专家重新修订了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部分科目考试大纲和全部考试指导教材。
(一)《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考试大纲已进行修订,2010年该科目考试命题以新修订大纲为依据,请注意大纲的最新变化和最新要求。
(二)2010年《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5个科目的考试指导教材均已进行修订。
考生可到中国社会出版社订购或通过当当网、卓越网网购。中国社会出版社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邮政编码:100032,联系人:朱赛亮、王前,电话:010-66030260、66079882,传真:66020531。
九、成绩公布。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或下载考试成绩。
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备受社会关注,各地人事和民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职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考试大收集整理
附件:1、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网上交费通知单
2、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
3、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附件下载>>>
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O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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