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7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成绩管理制度如下: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为合格,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为合格。
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共同用印的相应级别《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