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67号),现将2010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如下:
一、合格标准
级别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助理社会工作师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
均为100分 |
均为60分 |
社会工作实务 | |||
社会工作师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 ||
社会工作实务 | |||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
二、请各地按上述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8月20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做好发放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二○一○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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