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考中心函〔2015〕79号
各有关单位(考生):
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成绩已于2015年8月13日公布,考生请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专栏”(http://link.233.com/28357)进行成绩查询。目前我市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我市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复核预审的通知》(粤人考函〔2015〕87号)要求,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确定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提前受理报考资料并复核。
一、2015年社会工作者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和地点
专业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暂定合格标准 | |
社会 工作者 |
助理社会工作师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
100分 |
60分 |
社会工作实务 | ||||
社会 工作师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 |||
社会工作实务 | ||||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
(一)考后复核的时间:2015年8月24日至9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二)地址: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三、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考生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见附件1);
3.工作简历表一份(见附件2);
4.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报考社会工作师条件第(1)款的考生,须提供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3),并在之后一个月内,由本人前往送审点再次送审。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并加盖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四、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广东省人事考试局的通知要求,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附件:
1.《考生报名承诺书》(点击下载)
2.《工作简历表》(点击下载)
3. 代办委托书(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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