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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珠海社会工作者考后复核预审通知

来源:233网校 2015-08-25 11:01:00

关于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

考试考后复核预审的通知

珠海市报名考点考生:

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成绩已于813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分数线。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确定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广大考生参照执行。

一、2015年社会工作者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暂定合格标准

社会

工作者

助理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100

60

社会工作实务

社会

工作师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社会工作实务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如您已达到合格标准,请按照粤人考[2015]9号通知,提交报名资料以供预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时选择“珠海报名点”的考生,请于2015年9月8日至9日前(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考试院前台提交资料。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6号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大楼一楼,可乘坐K2路、55路、68路公交车到“城市广场”站。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执行。

(一)参加此项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应是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51231日。

(三)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四、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没有打印报名表的考生还需提供情况说明(格式详查附件),并自行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格式详查附件)一并上交)。

2.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

3.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需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由本人前往我院再次送审)。

4.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5.符合报考社会工作师条件第(1)款的考生,还须提供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由负责人签字。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四、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2015825

相关推荐:2015年社会工作者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时间

考生报名承诺书

  我自愿报名参加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已阅读关于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考试过程中我将自觉遵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现郑重承诺:
  1.
报名时所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2.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3.保证持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考试过程中,服从考试管理部门和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接受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维护考场秩序,遵守考场规则; 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处理决定,接受处理;
  5.
本人承诺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照所属报名点网站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要求,按时提交报考资料,逾期提交视为本人放弃资格申请;

  6.本人已周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认同并遵守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考生签名:

日期:

工作简历表

姓名: ,身份证号: ,现报考

考试,从事专业工作共 年,工作简历如下:

起止年月

单位名称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本人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考生签名:

该考生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单位盖章)

经办人:

注: 表格内考生、经办人应签名,单位应盖章,否则不予受理。

代办委托书

职称名称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代办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本人参加 考试已通过,因 ,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现委托代办人带齐本人所需证件、材料前往你局(中心)办理,本人承诺在1月内( 日前)由本人亲自带有关证件、材料再到你局(中心)现场复审,特此承诺。

代办人(签名): 经办人:

2015年社会工作者考生情况说明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 参加2015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考试,但因(原因:遗失、报名时未打印、其他),现不能提供人事考试网站下载相对应的考生《报名表》。特此说明。

考生姓名:

2015****

2015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

考生类型: ,档案号: 报名地市: 报名时间:

姓 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政治面貌

国籍地区

出生日期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毕业日期

所学专业

E-mail

毕业学校

报考级别

报考专业

收费合计

专业年限

工作年限

专业职称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日期

专业技术职务

工作单位

单位性质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报考科目

我承诺,以上报考信息真实准确,符合报考条件,自觉履行本网站的办理协议,严格遵守

考试纪律。

承诺人签名:

报名序号条形码

单位意见:

审核部门意见(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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