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发放,请安排人员统一前来办理。我们将按规定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请相关单位人事部门汇总办证材料后统一提交到聊城市人事考试中心(东昌东路66号人才大厦七楼)。办理时间:2016年12月16日前9:00—11:30,下午:14:00—17:00(周末除外)。根据《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单位、广大考生相互转告。
办证所需材料:
1、考试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
3、填写完整并由单位加盖公章的《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可在附件下载,必须用A4型纸张)。
4、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两寸各一张(一寸照片贴在登记表上,二寸照片贴在证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