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领取程序
(一)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
(二) 委托他人代领证书的,需提供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写明委托谁、代领什么证书等字样、签名、标注日期。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办理。
(三)单位集体领取(10本以上)方式:
1.考生单位开具介绍信,委托本单位工作人员领取证书,介绍信需提供如下信息:前来领证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科目、考试级别、参加考试年月;介绍信加盖本单位公章;
2.介绍信附件需要附上各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
3.领证人凭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办理领取手续。
遗失补证的办理程序
(一) 考生在《海南日报》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印制编号作废);
(二) 提交办证材料:四张近期2寸证件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可在我局网站“下载中心”)一式三份;
(三) 因补办证书需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申请,时间较长,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
(四) 考生在接到办理完毕的电话通知后2个月内领取;
以上各项联系方式办理地点: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二楼大厅职称考试处柜台(电话:65339752、6537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