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社局、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23号)精神,现将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2017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合格人员名单。我省张燕妮等702人(名单附后)成绩合格,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陈萍乡等547人(名单附后)成绩合格,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民政厅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