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审查工作相关信息
一、审查对象
本次审查对象为在宁波市内参加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且成绩全部合格的新考生以及由外地转到宁波市参加考试且成绩全部合格的老考生。
二、申请条件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工作流程
审查分为实地审查和网上审查两种方式。网上审查时间为8月15日—22日,实地审查时间为8月20日—23日。
(一)实地审查
1、需提交的材料:
(1)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2)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需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国、境外学历需教育部认可);
(4)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等合法身份证明);
(5)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社会工作本科应届生不用提供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
2、审查
实地审查时间为8月20日—23日。审查提交材料是否种类齐全、内容一致,若无明显问题,对照报考条件,决定审查通过或不通过。
(二)网上审查
1、考生访问网址: http://link.233.com/10660/的“社工师登记”系统入口
2、审查时间:网上审查时间为8月15日—22日。网上审查非因条件不符合原因未通过的可以到实地进行审查,网上审查通过的不必再进行实地审查。
3、审查方式
考生点击“用户注册”注册后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电子照片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电子照片;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照片;
(3)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电子照片(报考助理社会工作师的社会工作本科应届生不需要提供)。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社会工作”岗位的认定
指需要社会工作理念、方法作为专业指导或提供直接助人服务的岗位。如制定、实施社会政策的党政机关相关岗位、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相关岗位和村(居)委会成员、城乡社区工作者等。
(二)“工作年限”认定
在多个工作单位工作过的,不同单位的社会工作“工作年限”可以累加,但应由各单位分别出具证明。“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18年12月。
(三)“社会工作”专业认定
本科学历的“社会工作”须在学历证书上注明是“社会工作”专业(不包括“社会学”、“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等相邻专业)。研究生学历一般指“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如持“社会学”硕士学位,须有原学校开具的注明为“社会工作方向”的证明。
(四)代办问题
报考条件现场审查一般应由考生本人到场。因故不能到场的,代办人应持有考生签署的委托书并载明考生联系电话。
(五)逾期问题
8月28日以后仍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
附件:1.《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