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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2010年社会工作者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来源: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 2010-10-14 11:32:00

关于领取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质量、监理、

计算机软考和会计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市直及中央、省驻菏有关部门(单位)人事科(处):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将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助理社会工作者、质量初(中)级、监理、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水平)、会计初(中)级资格证书发给我市,现将资格证书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
请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市直及中央、省驻菏有关部门(单位)人事科(处)统一派人前来领取,不对考生个人发放。在校学生取得初级会计资格证书的,由学校统一组织领取。办理证书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证书办理及审核程序
1、逐级下达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直至考试合格人员工作单位;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请登录菏泽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
2、考试合格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本单位所有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期3-7天),并通知本人准备审核材料(考试合格人员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或《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与准考证同底版照片1寸1张贴表上、2寸1张贴资格证书上),会计合格人员还要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必要的经济、统计、审计资格证书;
3、考试合格人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收集、确认审核材料;
4、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及市直有关部门(包括中央、省驻菏单位)初审考试合格人员领证资格;
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审核考试合格人员领证资格;
6、对于审核合格人员逐级发证并退还审核有关证件、材料,直至考试合格人员本人(资格证书不针对个人发放);对于审核不合格人员,依据原人事部3号令及国人部发【2007】25号文件规定及其违纪违规行为情节下达处理决定书,并将其取得的资格证书退回省人事考试机构。
三、提交材料
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领取资格证书时,请携带领证人身份证和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领取证书介绍信(登录菏泽人事考试信息网,点击附件1下载),同时报送以下材料:考试合格人员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和与准考证同底版照片2寸1张(贴资格证书上),以及根据不同考试种类填写、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县区考试中心)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合格人员名单。以上表格可从菏泽人事考试信息网(www.hzrsks.gov.cn)相关下载栏目下载。
四、领取时间、地点
1、领取时间:10月11日至10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8:30—12:00
下午:14:00—17:30
2、地点: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原人事局政务大厅,府东路155号)
联系电话:0530-5310309
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附件:
1、单位介绍信(模版).doc
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填写说明
3、社会工作者(初、中)级合格人员名单.xls
质量(初、中)级合格人员名单.XLS
监理合格人员名单.xls
计算机软考合格人员名单.xls
会计(初、中)级合格人员名单.xls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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