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2011年社会工作者、设备监理师、资产评估师等专(职、执)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驻济各单位:
2011年社会工作者、设备监理师、资产评估师等专(职、执)业技术资格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网上报名时选择“市直”报名点的考生,由单位组织人事科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网上报名时选择各“县、市、区”报名点的考生,将有关材料报所选县市区人社局专技科(考试中心),经汇总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集中办理。
二、提交材料
1、单位介绍信、办理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2、报名审核时所提供的各类证书(如毕业证、资格证等)原件;
3、《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点击下载,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
4、考生照片(使用与准考证同底版照片,黑白彩色兼可)1寸、2寸各1张(1寸照片粘贴在登记表上,2寸照片粘贴在资格证书上);
5、合格人员名单(办证序号由小到大顺序排列)。
各县市区人社局专技科(考试中心)集中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时,需携带的材料同上。
三、办理时间、地点
证书办理时间:
2012年2月8日——3月2日(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地址:济宁市人才大厦(火炬路北首)人事考试中心702房间
电话:0537-2967978
注: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请各单位人事部门认真审核本单位合格人员,以防遗漏。
附件:
1、合格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