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2年度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市直及中央、省驻菏有关部门(单位)人事科(处):
2012年度环评、二级建筑师、一级建筑师、土地登记代理人、社会工作师、质量、注册税务师、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到我市。我市定于2013年1 月6日至1月12日发放(法定休息日除外)。发证地点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大厅(府东路155号)。
请按照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人事考试资格证书办理及补发程序>的通知》(菏人考函【2010】1号)规定办理(请登录菏泽人事考试信息网在“证书办理”栏目查看)。
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1998】8号)规定,过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二〇一三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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