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关于2019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函〔2019〕346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我省将对2019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江苏省2019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
二、审查时间
2020年2月10日至13日,由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第一次资格审查,2月14 日至19日由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全省材料进行第二次审查,2月21日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后报考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
三、审查方式
审查单位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进行网上审查,2月19日审查未结束前,考生后台审查状态将一直显示为“办理中”
四、审查材料
1. 学历、学位证书
2. 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证书
3. 对考后审查结果有疑问的考生,资格审查部门告知须上传的补充证明材料。
五、审查流程
审查对象须在全省第一次资格审查时限内,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 (http://link.233.com/21137/bas/),在“资格复核”栏目按要求上传审查材料。
特别提醒:考生审核界面中“学信网学历”栏目已显示相关学历学位信息的无须再上传学历学位电子材料;未显示相关信息的须上传学历学位电子材料。
审查结果公布网站为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http://link.233.com/21137/bas/)。
终审结束后,合格人员公示网站为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10112/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公示期结束4个工作日后,合格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http://link.233.com/21137/bas)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六、虚假承诺处理
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学信网查询不到信息学历情况分类
1.2002年以前大专学历(含大专)以上的。
2.中专学历的。
3.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
4.军校成人学历的。
5、党校学历的
6、以上5种情况以外,学信网查不到学历信息的。
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及培训班证书不等同于学历,不能报考。
八、各考区电话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2月7日
咨询电话请查看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4681/art/2020/2/7/art_57268_89654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