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委托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评审,4名同志通过2023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具体名单见附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 2018年3月6日)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7日-8月11日。在公示期内如对通过人员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反映。
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电话:0551—65606071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435号
邮编:230022
附件:2023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名单请查看官方原文)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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