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省暖心八条、市暖心十条,西湖区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加大力度激励关爱疫情防控的社区工作者,先后出台了《进一步激励关爱疫情防控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的十项举措》《进一步激励关爱疫情防控社区工作者的若干举措》,进一步细化了针对社区工作者的12条“干货”。
01考察使用
对经受考验、符合条件的社区干部和青年人才,优先纳入社区组织换届推荐人选。对表现特别突出的社区书记,可提拔为区管干部。推荐部分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优先纳入专项事业编制。积极发现在疫情防控表现特别突出的社区干部,给予提拔使用。
02发展党员
对表现突出的社工入党积极分子优先考虑发展为党员,表现较好的社工根据本人志愿优先纳入党员发展计划。
03优先招录聘用
在干部选拔、公务员考录遴选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2020年,全区面向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考事业编制比例由10%调整为不低于15%。
04调整工资等级
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表现突出并获区级及以上表彰肯定的社区工作者,经核准可提前1年晋升工资等级。
05走访慰问服务
区级统筹下拨45万元专项党费,用于慰问社区党员干部,支持基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扩大区级社区工作者关爱基金使用范围,对夫妻双方均为西湖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家庭,予以每户500元补助。
06落实临时补助
在应急响应期内,对参与疫情防控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可给予每人每天180元的临时性工作补助。
07保证每周轮休
疫情防控期内,在保证防控人员力量的前提下,合理调度疫情防控的社区工作者,采取轮休方式保证社区工作者及时得到必要休整,每周确保休息1天。
08合理安排补休
2020年1月24日至2月2日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社区工作者,按照实际工作天数予以补休,休假时间不计入年休假天数。
09评优考核激励
对全区从事疫情防控的社区工作者,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核定2020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选树表彰一批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10安排工会疗养
对疫情防控表现突出的社区工作者,在每年均可参加一次的疗休养之外,可再纳入区级职工休假疗养。
11落实人身保障
提高社区工作者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障额度,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可依照规定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2关怀心理健康
密切关注社区工作者的心理健康状况,组建12支心理危机干预专家队伍并开通热线电话,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心理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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